关于对何聪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作者:审计处 审核: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根据2017年年度审计计划,经学校批准,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原数学学院院长何聪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1月16日。
校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2790020
邮箱:sasushenjichu@163.com
特此公示
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计处
2017年10月16日